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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招聘专职消防员 战斗员年薪不低于7万

发布日期:2015/1/26    浏览:4196次    来源:新民晚报

灭火的要么没经验,要么经验有了却要退伍,这一尴尬局面有望打破。上海市消防局日前宣布,将公开招募600余名上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今天(1月22日)获悉,政府专职消防员将有机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进入管理层工作岗位。

战斗员年薪不低于7万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分为战斗员和执勤车驾驶员两类,本次将分别招聘530名和90名。

根据目前确定的薪资标准,战斗员岗位的月平均工资薪金为5600元以上;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月平均工资薪金5200元以上。其中,试用期工资薪金不低于平常月工资薪金的80%,试用期满后的次月,差额部分随月工资薪金一并发放。

据悉,上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等级工资、工龄工资、驻勤工资、职务工资、考核奖、节日加班工资以及各类工作补贴构成。目前,战斗员工资薪金不低于每年7万元,执勤车驾驶员工资薪金不低于每年6.5万元。

上海市消防局表示,目前已向市有关部门申请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使基层一线岗位消防员工资薪金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并设立合同期满奖。

有机会进入管理层岗位

据介绍,应聘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健康体检等均符合条件的,上海市消防局将授权内设机构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消防局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至8年,即工作满8年并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比《劳动合同法》规定年限提前了2年。

针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发展,市消防局表示,将设立了中队长、副中队长、中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层工作岗位,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同时,设立通信调度员、水源专管员、预案制作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为部分工作优秀且因年龄、身体条件等申请转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创造条件,延续职业生涯。

招聘范围:本市户籍青年为主

根据规定,成为上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不仅需要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符合相关健康标准、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应聘战斗员岗位必须为本市户籍或驻沪部队退役士兵,应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必须为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业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秉着就近原则,分配至本区域或相邻区域的消防中队工作。工作期间,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不含路程假)的工休制度”。若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每季度享受1次15天的休假(不含路程假)。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此外,市消防局将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次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2月28日,市民可联系上海市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职介所)或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报名。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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