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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防:保护消防员作战现场安全

发布日期:2015/1/20    浏览:3865次    来源:消防周刊

中队每周不少于2课时安全教育、适时开展紧急避险专项训练、以设立正副班、待正班落实轮值备勤制度……日前,北京市消防总队出台《灭火救援作战安全十个必须落实》(以下简称《十个必须落实》),进一步规范灭火救援作战行动,提升部队实战能力和官兵作战现场安全度。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北京总队司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规范灭火救援作战行动,确保消防官兵火场上的绝对安全,是提升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任务。《十个必须落实》是在遵循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作战训练安全要则、抢险救援勤务规程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解决近年来灭火救援安全防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作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作战安全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灭火救援调研演练工作制度、灭火救援调度指挥工作制度、作战值班备勤工作制度、灾害事故现场安全预警制度、作战行动安全操作规程、火场信息报告制度、每战必评工作制度、作战安全督察制度。

《十个必须落实》的规定要求非常具体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凡遇化学灾害事故现场时,调集特勤力量到场处置;遇有人员被困或可能造成较大灾害事故的现场,支队全勤指挥部要遂行作战,总队全勤指挥部适时到场指挥;执勤中队必须随车配备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确保随时作战调用;必须建立火场安全预警制度,实时监测危险区域,针对灾害事故复杂现场应设立多名安全员和观察哨,负责协助指挥员确定紧急撤退路线,利用长鸣警报、连续闪光、通信扩音、单兵预警等方式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并及时核查清点参战人员;内攻时提前制定撤退方案,落实应急措施,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大跨度大空间等危险场所,优先使用移动炮、车载炮等灭火装备进行灭火,尽可能减少一线作战人员。

确保消防员作战现场安全,不仅需要对现场作战进行规范,更需要包括作战训练在内的日常养成。《十个必须落实》规定,支队每月开展不少于6课时、中队每周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开展安全行进、阵地选择、自救互救、紧急避险等作战安全专项训练,重点突出个人防护器材装备的性能测试和应用训练;支队、中队每周开展灭火调研不少于1次和2次,全年对重点单位灭火调研不少于2遍,支队、中队每月至少举行1次和2次实战演练,中队全年夜间演练不少于20次;执勤中队必须严格落实《轮值备勤工作制度》,按照要求设立正班、副班、待正班,明确职责分工,并落实每日交接班制度。

与此同时,《十个必须落实》规定,灭火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必须在5分钟内上报现场基本情况,同步利用3G设备上传现场图像,战斗结束后5日内完成战评;总队、支队成立督导小组定期对灭火救援实施督察检查,凡违反灭火救援作战规程,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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