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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新建百米以上高层将设避难层

发布日期:2014/4/30    浏览:3686次    来源:东方网

百米以上高层要设避难层

据《新闻晨报》报道,在总结住宅火灾教训的基础上,新版住宅设计标准还明确,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住宅,应设置避难层(区),供人们在发生火灾时疏散避难;避难层不得设置居住用房,通风条件要特别好。避难层净面积按每平方米3人计算,高于每平方米5人的国家标准。“之所以这样做,是考虑遇到灾难时人的心情容易烦躁不安,在可能条件下适当放宽面积,有利于创造一个较为宽敞舒适的环境,以平静避难人员的心情,有利于救助。”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教授陈华宁说。

居住区内设消防车道

新标准还要求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设置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及消防登高场地。“通过近年来住宅火灾案例分析,居住区内一旦着火,消防车及时进入居住区扑救至关重要,因此,本次修订对设置消防车道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车道宽度及转弯半径的设计都有明确规定。”陈华宁表示。

住宅设计将尝试东西向

新版标准还适度放宽了住宅朝向与间距等限制,以前的住宅设计要求基本为南北向,今后东西向也可以尝试。专家解释说,考虑到上海是一座国际化特大型城市,土地资源十分稀缺,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城市空间效应,此次修订适度放宽了对商品住宅的朝向与间距等限制,使总平面设计中各种类型的住宅有多种形式的布局,并同时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高层住宅电梯不少于两台

为了满足老年人上下楼方便,新标准特地规定了多层及以上住宅应设置电梯。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均要求6层以上或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我国社会进入老龄化阶段,居家养老已成为普遍现象,此次上海修订的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明确规定了4-6层的多层住宅也应设电梯,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这是上海首次在设计要求上新增多层住宅建筑应设置电梯的条款。此举不仅方便了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而且从源头上解决了无电梯多层住宅的增量,为本市即将大量实施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减轻了压力。规定还要求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电梯设置数不得少于两台,其中一部电梯应可容纳担架。

明确规定室内污染物限制

此次修订除了对噪声和节能作了更为合理的要求外,还专门增加了“全装修房室内空气质量”内容,并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标准对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作了明确的规定,并明确为强制性条文。

新版设计标准还从多方面重视了节能、节电、节水设计。在节能方面,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必须执行本市有关节能标准,达到节能百分之六十以上。在节电方面,明确规定了每户应分户设置电表,并按照户内面积的大小规定了每户应控制的用电电量;在楼、电梯间以及公共走道等部位必须采用节能灯具。在节水方面,明确规定每人最高的日用水量。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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