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十个工作日缩短为五个工作日……。”11月14日,宁夏公安消防总队出台涉及消防行政审批事项的三项便民利民措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宁夏公安消防总队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基层单位、办事群众、新闻媒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数百条。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消防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宁夏公安消防总队决定立即施行三项便民利民措施。
这些便民利民措施主要包括,全面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进一步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即日起,宁夏各市、县(区)消防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办事窗口建设,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做到窗口受理、窗口送达;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在进行受理的同时,填发《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对消防执法廉政纪律的监督权。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能当场补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事人对申请材料内容有疑问的,耐心解答。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准确告知申请人相应办理机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审批时限由二十个工作日缩短为五至十二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确定为抽查对象的项目,即时办理。对确定为抽对象的项目,审批时限由二十个工作日缩短为五至十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十个工作日缩短为五个工作日,并自检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关注准信智慧消防
准信智慧消防官方微博
联系准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