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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促消防发展

发布日期:2013/4/11    浏览:4413次    来源:慧聪消防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外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对《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在本次调整中,涉及到了多项关于消防的内容,为消防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的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新增以下关于消防产业的内容:

  1.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第19项“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森林、水上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修改为“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设施、森林、山岳、水域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

  2.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第22项“破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修改为“侦检、破拆、救生、照明、排烟、堵漏、输转、洗消、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

  3.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森林消防车、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消防车”作为第44项。

  4.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具有灭火、侦查、排烟、救助等功能的消防机器人”作为第45项。

  5.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公称直径≥150mm的消防水带、人工合成橡胶衬里消防水带”作为第46项。

  6.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水性钢结构防火涂料、预制组合式钢结构防火构件”作为第47项。

  7.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不燃外保温材料、阻燃制品”作为第48项。

  8.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用于哈龙替代的合成类气体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氟表面活性剂替代物、建筑外保温材料高效灭火剂、无磷类阻燃剂、塑胶及合成类纺织品高效灭火剂、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剂”作为第49项。

  9.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探火管灭火装置、风力发电装置专用灭火系统”作为第50项。

  10.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使用节能环保新型光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作为第51项。

  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类新增以下关于消防的内容:

  1.限制类“十五、消防”第1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修改为“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联动型、独立型、区域型、集中型、集中区域兼容型)、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除外)、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除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限制类“十五、消防”第2项“灭火器项目”修改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3.限制类“十五、消防”第3项“碳酸氢钠干粉(BC)和环保型水系灭火剂”修改为“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

  4.限制类“十五、消防”第4项“防火门项目”修改为“防火阀门(包括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木质防火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模小于6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

  5.限制类“十五、消防”第5项“消防水带项目”修改为“天然橡胶有衬里消防水带、无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湿水带、PVC衬里消防水带”。

  6.限制类“十五、消防”第6项“消防栓(室内、外)项目”修改为“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

  7.限制类“十五、消防”第7项“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修改为“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供水消防车、供液消防车、泵浦类消防车”。

  8.限制类“十五、消防”增加“防火封堵材料、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作为第8项。

  我们从这些修改条目可以看到,修改后的目录对鼓励类中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中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高效救援产品等2个条目进行了充实并新增专用消防车、消防机器人两个条目。近年来,高发的火灾事故尤其是高层建筑、地铁等场所的火灾对灭火救援力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的这些产品条目包括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森林消防车、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消防车、消防机器人等,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消防救援工作发展需要而提出的。新增的这些产品种类,均涉及到高科技技术,这将有助于促进我国高端消防车技术的发展。

  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增加公称直径≥150mm的消防水带、人工合成橡胶衬里消防水带、水性钢结构防火涂料、预制组合式钢结构防火、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探火管灭火装置、风力发电装置专用灭火系统构件等新型消防材料和器材,这些产品种类均是目前市场上的创新产品,是适应市场需求而出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这些新型产品纳入鼓励类的产品条目,将有助于引导我国的消防技术和产品升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还对限制类中的7个条目进行了细化。此前,限制类条目界定较为宽泛而不利于引导投资方向促进要素资源向先进技术和产品集中,也不利于限制落后技术和产品,实现优胜劣汰。此次修改,逐条逐类明确限制发展的具体产品品种、规格参数等,同时新增1条防火涂料条目,严格限制普通生产能力盲目扩张。

  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指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对鼓励类中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多项消防产品条目,促进这些消防产品及技术的发展,并明确限制类消防产品的种类,这些修改对于推动我国消防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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