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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信企业说消防】消防供配电,应该掌握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0/12/11    浏览:4149次    来源:Reliance

用电负荷分级主要是从安全和经济损失两个方面来确定,电荷分级的意义再去正确的反映它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界限,以便恰当的选择符合实际水平的供电方式,提高效益,保障安全。今天整理了消防供配电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01

负荷分级标准

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注: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2)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三级负荷

1)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02

消防用电设置分级标准

 

一级负荷供电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三级负荷供电

除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以外的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03

消防用电负荷的电源要求

一级供电应满足的供电条件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1)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

3)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另一个设置自备发电设备。

一级负荷重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或干电池。

 

二级供电应满足的供电条件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要尽可能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以采用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

注:二级负荷电源要求尽可能两回线路配电,对两回线路电源的来源没有特殊要求。

 

备用电源的要求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外部电网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04

其他

1.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2.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3.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5.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6.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慎 防 无 名 火     呵 护 功 德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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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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